出现交通事故如果责任认定书没出来,千万别垫付?
在发生交通事故后,由于车主的违法行为使得对方受伤的,即便伤者家属一直叫交钱,车主可以在责任认定书没出来前都不垫付对方的医药费用,虽然这从人情上讲让人感觉比较冷漠,但是车主不在责任认定书出来前垫付也并不是违法行为。

依照现行法律规定,我国并没有明文规定一定需要肇事方垫付相关费用,但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出于人道主义适当给予垫付(但要保留票据,以便后续要求保险公司返还);伤者也可以申请肇事方的保险公司,在交强险医疗限额内先行垫付1万元(1千元)。

接下来就是待伤者治疗完全后,需要鉴定的,去司法鉴定部门做伤残等级鉴定,之后先由肇事方承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各限额内赔偿,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承保商业险的公司予以赔偿,仍有不足的由肇事方个人承担。

版权声明:本站文章内容由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-NC-SA 3.0 许可协议。转载请注明出处!



